Olympicism and Sports Culture Communication

A Study on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Shisuo Spor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heritance

  • LIU Juncheng ,
  • MENG Tao ,
  • YU Cui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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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apital University of Physical Education and Sports, Beijing 100191, China

Received date: 2025-07-07

  Online published: 2026-01-16

Abstract

Chines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s an important vehicle for demonstrating China’s cultural soft power. Adopting methods such as literature research method and field investigation, and taking ShiSuo Sport as a case study, this research explores the longitudinal historica linheritance context and the horizontal social network extension logicinvolved in the transmission of ShiSuo Sport a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based on Actor-Network Theory. The findings show that, rooted in agrarian civilization, the ShiSuo sport has undergone stages of development including emergence, disappearance, and revitalization, and has exhibited a trend of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along the longitudinal temporal dimension. Horizontally, it has formed a law and policy-oriented, core actor-centered concentric-circle structure of inheritance and development that expands layer by layer from the inside out, namely: core actors, active actors, auxiliary actors, and potential actors, with the outer two layersof inheritors undergoing dynamic transformation.. On this basis, practical implications are proposed to promote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ShiSuo Sport.

Cite this article

LIU Juncheng , MENG Tao , YU Cuilan . A Study on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Shisuo Spor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heritance[J]. Journal of Capital University of Physical Education and Sports, 2025 , 37(6) : 666 -675 . DOI: 10.14036/j.cnki.cn11-4513.2025.06.008

自我国于2004年批准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以来,党和国家始终践行着《公约》中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宗旨和措施[1],相继出台的政策与法规明确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目标、指导方针和基本原则,强调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青少年普及教育,广泛吸纳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并细化国家、文化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组织及公民的法律责任[3],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实践基础。中共十八大以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国家层面和该领域专家提出了系统性保护、活态化利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高质量发展内涵[4-5]。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是传承中华文化和彰显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载体[6]。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活力,促进其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成为保护工作的关键[5]
个案研究被运用于多个领域,能深入分析复杂的社会现象,诸如个人、组织机构、社会、政治及其他相关领域的秩序逻辑[7]。该方法同样也是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方法。石锁运动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某些地区深入嵌套在生产劳动、休闲娱乐、仪式庆典之中,其兴起、发展、兴盛、衰落、复兴等赓续历程始终与中华文化紧密相联。因此,对石锁运动的高质量发展进行个案研究,既能体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成效,又能凸显石锁运动作为中华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典型性。基于以上,本研究立足于社会学相关理论,从石锁运动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纵向脉络与横向逻辑凝练出系统性保护理念与高质量发展启示,以期为石锁运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实践参考。

1 研究案例选取

1.1 石锁运动溯源

石锁运动在何时、何地由何人所创,至今尚无定论。简单而言,石锁最初源于华夏先民使用的一种石器[8];在隋炀帝时期,演变为一种表演,主要由艺人将石臼等重物置于手掌抛接,以展示力量之大[9];发展到唐宋时期,石锁功成为武术十大功法之一,逐渐流入晋陕豫地区[10];在明朝永乐五年(1407年),撂石锁在中原地区广受青睐[11];到清朝时,扔石锁深受当朝统治者推崇[12]。尽管石锁运动的确切起源如今无从考证,但仍可以从其传承演变历程认识其悠久历史与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意义。近年来,得益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渐趋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逐步完善,石锁运动顺利成为第3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新增项目(河南)、第5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江苏)。此外,北京、上海、浙江、山东等省的石锁运动还被纳入所在省(市、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序列,不仅确立了石锁运动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社会价值,更为其在当代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

1.2 研究案例聚焦

“社会行动绝非孤立发生的,而是由行动者的目的理性、价值理性、感情理性、传统理性所决定的或混合作用的”[13],所以在分析社会学问题时必须多方面了解事物本质特征与内在规律。笔者通过全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大会、中华国术学术论坛、全国民间石锁邀请赛、石锁运动课程研讨会等文化交流平台,使用实地调查法、专家访谈法、文献研究法等方法了解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河南、四川等地的石锁运动发展状况。从中发现,江苏地区的石锁运动无论是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类别与数量、多部门联动保护成效、主流媒体宣传力度,还是石锁赛事活动影响力、各级体育协会组织健全度以及受众规模,相对于其他省均位于前列。特别是在石锁运动活跃度较高的江苏殷巷,该地石锁运动的传承发展历经兴衰变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长期实践中具有了深厚的群众基础,同时也形成了较多研究成果,该地传承的石锁运动具有典型性。据此,本研究聚焦殷巷石锁,将其作为主要个案进行实地调查。从对江苏省石锁协会原会长、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的访谈中得知:殷巷石锁起源于南京将军山,南宋岳飞驻军此地时,其部下士兵常用石锁锻炼身体,驻军走后,石锁便在村民间流传并延续至今。尽管民间叙事因个体认知局限不能作为石锁的历史起源依据,但也不同程度地体现了殷巷石锁在当代传承的文化基础。在20世纪60年代,石锁运动在殷巷十分盛行,但随着社会变迁逐渐消逝。至21世纪初,随着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推进,殷巷石锁相继被列入区级、市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大约在2010年,因我国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中小学、企业等各方力量的介入,又使其在江苏乃至江南地区广为流传。江南地区当时的经济、文化、交通等条件促使该地区民间石锁艺人频频发起石锁交流活动,一年一度的“全国民间石锁邀请赛”也已相继举办了10余次,累计参加人次已逾万,引起了国家体育总局、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新闻网等政府部门与新闻媒体的关注。
基于以上,本研究使用社会学、人类学的叙事方法,以时间脉络为纵向分析维度,以关键人物、器物、体育社会组织、事件为横向线索,尝试通过叙事分析上述问题。值得注意的是,石锁运动在我国多地均有人参与,因此,在研究石锁运动高质量发展时就不能拘囿于殷巷,而是要立足于全国视角,通过一个个人、一件件事全面地深入分析其发展经验与传承价值。

2 田野调查法

笔者在2019年至2020年参加了石锁运动的课程与技术培训、学术研讨、竞赛展演等活动,对石锁运动的技术体系和发展现状有了全面的认知;在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以殷巷为田野调查点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调查,整理调查笔记约290 000字,收集图片540张、视频资料63份;在2022年至2024年参加了全国民间石锁邀请赛、石锁运动国家一流课程建设研讨会、石锁运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江苏省石锁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等活动,对江苏省石锁协会、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各级代表性传承人、石锁社团师生、石锁运动爱好者进行了访谈,同时对一些重点传习者进行了追踪调查;于2024年6月至2024年12月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上海体育大学、南京体育学院等单位的9位专家,南京市清水亭学校、兴化市董北实验小学等8所中小学的12名教师以及27位石锁传习人进行了多次集中访谈,最终得以了解石锁运动的嬗变历程。
综上所述,笔者以殷巷为田野调查点,以石锁传习者、石锁活动组织者、石锁研究者等多重角色进行田野调查,从社会学角度对与石锁运动传承有关的人、事、物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对主要的人类行动者以开放式无结构式与半结构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深度访谈,并且对上述访谈结果与调查结果进行了相互验证。受访者遍布北京、上海、南京、成都、泰州、常州、盐城、扬州、南通等地,按照学术研究惯例,本研究所涉及的受访者均不显示实名。

3 理论分析依据

行动者网络理论源于科学技术与社会学研究领域,是由法国一位社会学家发明的一种对物质与思维的研究方法[14]。还有一位外国研究者认为,应将行为归因溯及到更多的行动主体,这些行动主体分为人类与非人类,其集合体便是行动者网络[15],其中的非人类行动者的概念强调行为主客体的平等性[16]。从科学研究而言,社会科学应完成如何通过分析生活中的各种不确定性来展现社会与世界、如何了解行动者解决由不确定性造成的争论的方法并将其方法传承下来、如何将不同的社会成员重组为一个共同世界这3个任务,由此便涉及行动者网络理论的3个核心概念,即行动者、转译和网络[17]。其中:行动者是依托特定社会网络联系而存在的某种实体;转译是异质性要素相互建构以形成动态社会网络的关键[18];社会网络则是各类行动者得以关联的关系场域[19]。笔者经调查发现,石锁运动的传承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体育社会组织、各类学校、时代背景、政策、器材、场地密不可分。为了深入分析各类行动者是如何在错综复杂的权利诉求中实现共赢的,本研究在分析中外文献的基础上,结合石锁运动的项目特征、参与人群及其传承与发展背景,尝试探析石锁运动高质量发展的路径。
基于行动者网络理论,从非人类行动者而言,在石锁运动快速发展时期,几乎同时伴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完善、石锁运动使用的器材的改造与创新、石锁课程的开发,这其中的核心要素在社会网络集成时发挥着引领作用,但是也不能忽视人类行动者与石锁运动在同步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交互影响。类似的如当前出现的贵州“村BA”,无论是赛事的总体布局,还是微观治理,村两委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牵头作用[20],而如果作为核心人类行动者的村两委在这个过程中缺位,行动者社会网络的集成必定桎梏频现。尤其是国家尚未全面介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行动,几乎都是由核心人类行动者发起、推动与实施的。此外,文化具有规范人的行为的重要作用[21]。中华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先辈身体价值观与行为规范的全息投影,当代人在传承时,其身体价值观与行为规范也会受中华传统体育文化的影响与约束。这一交互作用在弥合各方利益分歧、调和不同社会制度背景下的文化冲突等处理异质性要素之间的矛盾时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基于此,本研究立足田野调查结果,依据行动者网络理论,以行动者-转译-行动者社会网络为逻辑分析框架:在纵向构建传承石锁运动的行动者社会网络的过程中,探究石锁运动因何消失,又为何兴起;在横向剖析传承石锁运动的行动者社会网络的形成机理时,同步探析石锁运动的高质量发展路径。

4 石锁运动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者社会网络构建

4.1 行动者主体的构成

行动者是依托特定社会网络联系而存在的某种实体,包括人类或非人类、核心或一般的各种主体要素[17]。由此将石锁运动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者按照类型、类别、构成要素、属性进行划分,在此基础上将人类行动者按照其功能和作用进一步细分为组织者、决策者、发起者、协助推广者、践行者等(见表1)。
表1 石锁运动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者主体构成

4.2 石锁运动传承与保护的行动者转译

转译是异质性要素相互建构以形成动态社会网络的关键,是传承石锁运动的核心行动者联结其他行动者进行权利相关化以达成需求匹配的实践过程,包括问题呈现、权利赋予、征召和动员4个阶段[18]。本研究根据以上4个阶段,按照石锁运动的消逝与保护、练习功效资料整理与开发、器材改造与创新、传承人群融合的过程进行叙事分析。因为推动石锁运动高质量发展的各方面因素在任何一个历史发展阶段都是同步存在的,只是具体到某一阶段,某个维度因素产生了较为重要的影响,所以在历时性叙事分析时,石锁运动传承的4个主要维度在4个阶段是彼此交融的,能全方位地呈现出石锁运动的传承发展脉络。

4.2.1 问题呈现:农耕文明背景下的石锁运动的消逝与保护

问题呈现是行动者社会网络形成的第一步,其核心是明确“谁需要谁解决什么问题”,并以此将分散的行动者关联起来[17]。从田野调查结果来说,新中国成立后,石锁运动主要在农民中流传。在20世纪60年代,城市里严格限制人们聚集在一起参与石锁运动,石锁运动因此流传范围缩小。到20世纪70年代,殷巷地区的农业十分繁荣,因石锁运动在农民中备受推崇,所以参与者众多。然而到了1991年,殷巷步入工业化进程,以殷巷首家企业——殷巷五金锻造厂的成立为标志性事件。之后,多个企业入驻殷巷,其附近村民纷纷进入工厂,成为工人,使得石锁运动失去了最主要的参与者,由此而逐渐消失。直到1999年,石锁运动的场地与器材在殷巷地区完全消失,有关石锁的新闻报道也销声匿迹,而曾经十分热爱石锁运动且从中受益的人多数已经退休,并且常年赋闲在家,受访者WDQ便是其中之一。
石锁运动逐渐消失的问题凸显之后,各类行动者从自身实际出发,产生了差异化的诉求。例如:一些石锁运动最初的传承者认为务工后没有时间和精力参与石锁运动,退休后又缺乏锻炼身体的场地和器材;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学校负责人、城市亚健康人群更是认为石锁运动不适合当代社会、缺乏配套教学课程、器材存在使用风险。由此可见,分散于各领域的石锁运动传承行动者因视野和认知局限而采取的保护措施较难形成社会网络协同,其成效未彰显又会削弱传承主体信心,这种保护成效不彰显与保护信念弱化所形成的消极影响制约了当下石锁运动保护工作的进展,但是从拉图尔认为的“一次变革正是从有意识、有目的的人类行动者扩展开来的”[22]这一观点来说,受访者(WDQ)正是因为牵头发起推广石锁运动的保护行动而成为传承石锁运动的核心行动者。其不仅带动了自己周围的人出于锻炼身体、观看技艺、进行社交等需求而直接地或间接地参与石锁运动,而且也使石锁运动器材、石锁的历史文化、石锁运动比赛等非人类行动要素得以依存。当地政府、学校、企业也因殷巷石锁的再次兴起而逐步介入保护石锁运动的行动中,逐渐形成“强制通行点”(见图1)。至此,石锁运动高质量发展的保护行动就在南京殷巷展开了,此时,全国各地虽然也有人参与石锁运动,但是参与者比较分散,数量也较少。
图1 石锁运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制通行点”(OPP)

4.2.2 权利赋予:民间石锁运动的功能开发与传承动力

权利赋予是使传承石锁运动的行动者接受自身在社会网络中的角色定位,并通过进入传承石锁运动的社会网络实现自身利益的过程[17]。从田野调查结果而言,受访者(WDQ)在21世纪初的行动虽然带动了一些人参与石锁运动,但是这些人的职业结构相对单一,且采取的保护措施常会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这既会制约石锁运动传承的规模与力度,也会加剧不同行动者对石锁运动赛事、石锁技艺展演、石锁文化交流活动的传承分歧。而单一职业人群对石锁运动的保护行动又收效甚微,并且缺乏非人类行动者参与的转译过程也很难获得更好的传承效果。因此,必须有政策或法律、法规赋予石锁运动传承人相应的权利,才更有利于石锁运动的传承与保护。
随着我国于2004年批准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我国各地政府相关部门开始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此背景下,受访者(WDQ)借鉴上海石锁艺人成立协会和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验,主动对接当地政府相关职能,在江宁区体育局等政府部门及民间石锁艺人共同努力下,于2004年成立了江苏省首个石锁协会——南京江宁区石锁协会。之后,殷巷石锁于2007年被列入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又被列入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政府支持下,江宁区石锁协会于2009年成功主办了“第一届民间石锁友谊赛”,殷巷石锁由此也得到更大范围的关注。例如,从一位受访者(金坛区石锁协会会长WSB)的访谈中得知,《扬子晚报》对南京一位石锁艺人的石锁技艺进行了报道。此外,还有一位高校教授(YCL)于2011年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聚焦到了殷巷石锁,并组建团队进行实地调研,且着手研发石锁运动的各种功用。石锁技艺由此在娱乐活动、历史文化习俗的基础上开始转变为一个运动项目,如吸引城市里的一些健身人群开始尝试参与石锁运动。
随着政策、法规的逐渐完善,地方政府日益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殷巷石锁当然地成为江苏省人民政府关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从理论而言,“异质行动者之间可通过各种策略达成共识”[22],对石锁运动的传承便是这样。例如,受访者WDQ联合民间石锁艺人主动对接政府需要,促使政府从原先对殷巷石锁发展的关切转向提供经费、场地等支持。石锁运动传承者在场地与经费方面的初步获益促使最初热爱石锁运动的人锚定石锁运动传承目标,对受访者(WDQ)的“请进来、走出去”等理念体现出更高的认可度。与此同时,一些高校教师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研究需要,敏锐地抓住殷巷石锁功用转变的契机,着手为石锁运动注入以科学健身为理论支撑、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价值引领的发展动力。以上这些行动使石锁运动被一些政府工作者、教师、企业管理者所认可,并且表达出参与石锁运动的意愿,从而推动着石锁运动逐渐在城市传承。自此,由政策、法规等非人类行动者设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目标,通过权利赋予的方式将政府部门、石锁运动爱好者、高校科研团队等行动者联结在一起,并以石锁协会为依托形成了一个日渐庞大的社会网络。

4.2.3 征召:校园石锁运动的创新性发展

征召是指通过规则、协议、机制等方式将向行动者赋予的权利转化为行动者的实际行动,以确保社会网络形成[17]。青少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行动者,更是石锁运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但是与众多中华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样,2017年时接受石锁运动的人群主要是中老年人。据当时对93名江阴市石锁协会会员年龄进行的调查显示,44岁以上的人占比为67.4%[23]。即使江苏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但是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大多滞碍难行。一方面体现在观念层面。例如:一位体育教师(YJD)认为,确保学生安全是学校工作的底线,石锁体积大、重量沉、质地坚硬,并不适合中小学开展; 还有一位大丰区石锁协会会员(LYZ)认为,石锁笨重、颜色单调,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另一方面体现在实践层面。例如,一位受访者(WDQ)凭借个人社会关系,邀请了一些对石锁运动感兴趣的学生到江苏省石锁协会基地体验石锁运动,却并未形成规模和更大的影响力。然而,作为传承石锁运动的行动者社会网络的关键节点,参与石锁运动的青少年群体的长期缺失,会导致石锁运动传承缺乏活力。而江苏省政府对石锁运动的前期各方面投入,原本就是建立在石锁运动可以使社会体育焕发活力以及具有推广前景的基础上。如果由于青少年群体缺失出现了传承断层,进而直接削弱石锁运动的传承活力,那么江苏省政府部门势必会重新评估对其的投入,减小对其支持力度。随之,民间传习者预期收益的落差就会引起其此前未表达的潜在利益诉求,继而政策、器材、场地等非人类行动者也会因其依存条件的消失而失去意义,最终石锁运动就会再次消失。
因此,推动“石锁进校园”是解决石锁运动传承断层的必要措施,所以核心行动者(YCL)依托南京体育学院的平台,多次召开研讨会,邀请本领域专家、石锁协会核心成员、中小学关键人物进行磋商和研讨,最终认为,石锁必须进行现代化改造,并将其作为学校课间操的重要内容进行推广。“石锁进校园”的相关工作由此展开。例如:在2014年,由南京体育学院牵头、某科技企业助力研发了智能石锁[24];传承石锁运动的核心行动者(YCL)为了推动“石锁进校园”活动的开展,编制了石锁课程教材——《石锁运动》,编创了“锁漾青春”和“锁跃飞扬”健身操;某小学石锁社团率先试点开设了石锁课程,凭借江苏省体育局和江苏省石锁协会提供的平台,在各类相关活动中积极表现,受到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的表彰。可见,通过政策与法规保护中华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最为有效的方式[25],也是江苏省的学校开设石锁课程的先决条件,智能石锁、课程教学是 “石锁进校园”实验成功的关键保障,而传承人的个人社会资源则是开展“石锁进校园”活动的重要推动力。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这就为“石锁运动进校园”提供了法律依据。又如秦淮区教育局依据《秦淮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校园建设实施方案》开展了常态化特色学校评估工作,把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作为“双减”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26]。从对江苏省石锁协会理事(XJD)的访谈中了解到,南京多所学校积极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学校建设。总之,基于法律保障的“石锁运动进校园”活动,经过个别小学的成功实验,在南京引发了石锁传承人进学校授课的石锁运动保护行动。

4.2.4 动员:石锁运动传承人的社会网络兼容与扩展

社会动员的核心是促使行动者被征召后能持续参与社会活动,避免行动者社会网络受各种因素影响而断联[17]。石锁运动的传承经过问题呈现、权利赋予与征召3个阶段后,民间石锁艺人、石锁协会、中小学师生,以及政策、场地、器材等成为行动者社会网络的重要节点,围绕着传承石锁运动、弘扬中华体育精神、保障教学场景等主旨要求展开了行动,但是随着行动者的增多,行动者总体的社会身份也更多重,不同社会身份的传承者基于其自身社会角色定位、价值取向及任务分工对石锁运动传承目的的认识出现了较大的差异。例如:江苏省石锁协会原会长(WDQ)认为,石锁是先辈遗留下来的宝贵文化,绝不能失传; 江苏省石锁协会副会长(XCT)认为,石锁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载体,石锁运动又具有健体强身的价值,理应传承与弘扬; 兴化市石锁协会会长(HYK)认为,坚持练习是传承石锁的最重要的方式; 阜宁县石锁协会会员(WNS)认为,加入石锁协会便是石锁运动的传承者。可见,不同层面的传承人对传承石锁运动的使命感具有梯度性特征。尤其是在传承行动中,越是传承石锁运动的核心行动者,其传承使命感越强;而石锁协会以外的人几乎没有传承意识,甚至一部分人对石锁运动的认知偏离了实际。再进一步说,在石锁协会内部及石锁运动传承人中,学校内的学练者与学校外的学练者也存在着明显的认知区隔,这种认知区隔在价值取向与技术层面均有体现。学校内的学练者侧重文化传承与健体强身,选用器材侧重小锁,技术表现以集体演练为主。学校外的学练者则侧重石锁技艺的展演,动作较为复杂多变,选用器材时侧重也不同,一百多斤的大锁主要体现力量,10斤小锁主要表现花样动作。这便使石锁运动的校外练习者与石锁运动的校内练习者形成了截然不同的技术形态与文化传承逻辑,从而使得两类传承人形成了众多分歧。
行动者的分歧造成学校内外的石锁活动参与度有所下降,同时也使校内外传习人的社会网络角色功能发生了偏离。江苏省石锁协会理事(XJD)认为,随着石锁协会会员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不同类型传习人之间的话语冲突很多,仅学校外的石锁艺人是否与学校学生共同参赛或展演就存在很大的分歧,一些人甚至因此拒绝参加石锁协会组织的活动。分歧产生之后,江苏省石锁协会会长(YCL)、江苏省石锁协会原会长(WDQ)与不同类型传习人展开协商,对偏离传承人社会网络的人类行动者进行引导,并且还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将校外石锁比赛逐步升级为“全国民间石锁邀请赛”,接纳各类传承人参与,比赛时采用学校传承人与校外传承人同台分场竞赛模式,同时还通过社交媒体打造不同类型石锁传承人交流互动平台。此外,石锁运动传承带头人还通过在各种赛事活动、文娱表演、协商会议上号召消除分歧,促进各方对石锁运动的传承理念达成基本共识,进而推动以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前提的石锁运动高质量发展,并逐步构建兼容各类传习人的行动者社会网络。

4.3 社会网络集成:石锁运动高质量发展的纵向脉络与横向逻辑

4.3.1 石锁运动高质量发展的纵向时间脉络

为了凸显石锁运动在不同发展时期的标志性事件与核心行动者在石锁运动传承中的作用,本研究将行动者网络理论转译过程的4个阶段对应石锁运动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通过问题呈现、权利赋予、征召与动员4个过程,体现石锁运动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者社会网络逐步形成与扩展的特点(见图2)。
图2 促进石锁运动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者社会网络
发端于殷巷的石锁运动传承历史悠久,基于农耕文明传承的石锁运动深受农民推崇。而当受到工业文明冲击时,江苏省内的大量农业人口从农村向城市流动,石锁运动赖以传承的文化基础发生了变化,从而逐渐消失。当上述问题呈现后,曾获益于石锁运动的人(WDQ)便通过修建场地、提供器材、展示技艺,为曾经参与过石锁运动的人提供了回忆场景,从而聚集起了一些最初的爱好者。我国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是对石锁运动赋予传承权利的标志性事件,不同时代背景下出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和政策,不同程度地激发了行动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积极性。地方政府从政策引导、场地建设、资金扶持等维度迅速介入,使各类行动者表现出较强的传承意愿。但是在征召阶段,因青少年传承者长期缺位,使得初步形成的传承石锁运动的社会网络几近溃散,此时,法律、政策、器材改造以及传承石锁运动的核心行动者的社会资源则成为确保学校成功采取传承行动以解决传承断层问题的先决条件与关键支撑。再从动员阶段来看,不同社会身份的人加入了传承石锁运动的社会网络,由此也致使各类行动者之间的社会身份隔阂与观念冲突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但是石锁运动的文化价值导向、石锁协会的组织协调、全国性赛事平台的交流契机使石锁运动传承行动者并没有偏离传承石锁运动的社会网络角色定位,加之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出台,进一步增强了石锁运动传承行动者社会网络的稳定性,进而使石锁运动在纵向时间维度上呈现出高质量发展趋势。

4.3.2 石锁运动高质量发展的横向逻辑

差序格局是中国乡土社会的基本结构,乡土社会的人际关系是由一个个相互联系的熟人构成的,每个人的社会关系都是一个社会网络[27],这在运用行动者网络理论分析石锁运动传承上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无论是石锁协会发展的联袂现象,还是石锁艺人交流的亲疏选择,都表明中华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于典型的乡土社会。当人类行动者介入传承石锁运动的动态变化的社会网络时,会极大程度地受到乡土社会差序格局的影响,逐步分化出如图3所示的由内向外逐层联袂的同心圆结构。从拉图尔提出的“所有的社会集合体都在不断产生、消失、分类和重置”[22]的这一观点而言,图3的最外2层人群的社会身份发生着动态转换,这种动态变化与核心行动者的稳定性是维持传承石锁运动的社会网络稳定性的关键因素。据此,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促进不同类型人类行动者按照差异化需求传承石锁运动,再通过中华传统体育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与政策等非人类行动者在不同人群具有的激励与约束功能,促进石锁运动的传承。基于以上,人类行动者介入传承石锁运动的社会网络的动机及其所采取的行动,遵循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基本前提,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目标联结多元传承主体,经由传承石锁运动的社会网络横向传承的逻辑,并以此调合着各类人类行动者之间的分歧,进而形成石锁运动极具活力和系统化传承的实践逻辑。
图3 石锁运动高质量发展的横向逻辑

5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视域下石锁运动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启示

5.1 建立核心行动者精准吸纳与系统化培育机制,促进传承者社会网络形成与扩展

核心行动者作为石锁运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可分为传统传承者和创新传承者。前者所发起的保护行动几乎决定着传承形式即将消失的局面能否扭转,后者的创新性措施则是石锁运动能否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精准识别与系统化培育传承石锁运动的核心行动者是石锁运动社会网络形成与扩展的重要步骤。
中华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传承者一般具有群体聚集、技艺外显、传承意愿强烈等鲜明特点,较易识别却难以系统化培育。因此,石锁运动的传承需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科技赋能三位一体的系统化培育机制。从国家层面而言,政府相关部门应发挥中华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设立、统筹发展、保护与传承工作推进的总体布局作用。从社会层面来说,应从配套场地建设、社区负责人联系石锁代表性传承人、招募传承志愿者方面构建协调机制。从科技赋能角度而论,通过石锁技艺数字化记录、媒体宣传石锁运动传承活动、石锁运动技能线上教学辅导实现石锁运动的推广。类似的例子如北京市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牵头举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志愿者招募活动”,已为41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培育传承志愿者377人,其中有30余名志愿者正式向传承人拜师学艺[28]
对于创新传承者,他们分散于社会各个领域,应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宗旨,按照吸纳传承主体、拓宽传播渠道、优化传承方式、配套供给传承资源等行动要求,精准识别具有高度传承意愿的创新传承者。如根植于中国乡土社会的石锁运动需要进行必要的现代化改造,才能更好地融入城市人的日常生活或在学校进行传承,而这样的传承所关联的学校教师、科研人员、学生均是潜在的核心行动者。

5.2 依据人类行动者分类,激发石锁运动不同圈层传承主体的传承积极性

作为传承石锁运动的社会网络的重要节点,人类行动者主要由石锁运动的传统传承者及参与保护的多元社会主体构成,其社会身份复杂、行动意愿变化大的特点始终影响着石锁运动保护工作的效果。
从传统传承者来说:1)应根据石锁运动的文化表征、传承地域特点、传承地居民风俗习惯对石锁运动进行区域性和整体性保护,如殷巷作为石锁运动的传承区域,在政策倾斜、传承活动空间改造、场地设施配备上都得到了政府与社会力量的较大支持,激发了该区域石锁运动传统传承者的行动热情;2)应引导传统传承者加入石锁协会,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推动“石锁进校园”、联合社区开展石锁运动传承活动等措施,吸引多元社会主体参与,为石锁运动高质量发展巩固基础。
从参与保护的多元社会主体而言,其在逐渐分化为如图3所示的稳定的内圈层与动态变化的外圈层,其中由辅助行动者与潜在行动者组成的外圈层较易受外部因素影响而偏离传承石锁运动的社会网络角色定位。具体来说,潜在行动者与传承石锁运动的社会网络联结最松散、对传承石锁运动的效果预期最低,对此,可通过各类媒体扩大石锁运动的宣传面,在传承地的相关学校、社区、景区打造石锁运动体验场景,促进该圈层行动者向辅助行动者圈层转化。类似的示例如,北京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打造的线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演出季”与线上“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万象馆”就吸引了大量观众。而辅助行动者圈层传承石锁运动的使命感不强,他们多数是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政策驱动、法律约束、有关石锁运动的宣传教育引导及健体强身需求而被联结,易因传承效果不佳而游离于传承石锁运动的社会网络之外,致使传承圈层发生变化。据此,应面向该圈层行动者构建传承行动意愿反馈、激励与约束机制,如“石锁进校园”时建立传承主体绩效考核机制、举办竞赛活动时建立优胜队伍的奖励机制、践行传承行动时建立突出贡献者表彰机制,为增强传承石锁运动的社会网络稳定性筑牢“中间”力量。

5.3 充分释放非人类行动者协同效能,增强传承石锁运动的社会网络的无形力量

在石锁运动传承行动者社会网络形成过程中,时代要求、政策、法律、场地、器材等非人类行动者是确保传承石锁运动的社会网络稳定的无形力量。
时代要求不仅是促进石锁运动的传统传承者创新传承活动的“催化剂”,而且昭示着石锁运动传承与保护工作的未来道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时代号召,“体医融合”“文旅融合”的现实需求,均是石锁运动传承工作与时代需求深度契合的关键切入点。
政策与法律是石锁运动传承目标实现的重要保障,当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和法规缺少人才培养、课程教学、训练竞赛等具体操作层面的细化说明[29]。从江苏省而言,目前需要进一步完善石锁运动传承方面的部门规章,如制定传承主体资格分类认定细则、完善代表性传承人绩效考核办法、构建确有贡献者奖励机制,以此确保石锁运动传承效益的持续提升。
场地、器材等教学资源是传承石锁运动的社会网络发挥作用的基础条件,在吸纳传承主体、解决各类人类行动者分歧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应通过石锁运动赛事活动、石锁运动文化交流活动、现代化体育信息媒介大力宣传石锁运动蕴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并立足当代文化生态,改造场地,持续优化智能石锁操作系统存在的相关问题[30],创编学校传承时所需的各类教学资源,以充分提高非人类行动的协同效能。

5.4 明晰行动者社会网络生成逻辑,着力推动石锁运动高质量发展

传承石锁运动的行动者社会网络的生成逻辑,可概括为国家层面的整体保护与个人代际传承。
在国家层面,非物质文化遗产经历了20余年的保护,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如今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应更加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化传承与融合发展。当前,已有学者展开了相关研究,并且提出了各自的主张,本研究也认同这些观点。例如:以非物质文化遗产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乡村振兴[31]、以非物质文化遗产高质量发展助力全体中国人民共同富裕[32]、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教育融合发展、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国家重大战略相融合[4]。从上述观点而言,石锁运动传承与保护应及时调整重心,如江苏省应因地制宜地在公共体育服务中增加石锁运动的指导服务。
在个人代际传承层面,不同地域及不同类型的中华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当代传承程度有着较大差异,如在我国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传承优于我国东北及中西部地区,传统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成效好于其他门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33]。因此,在石锁运动传承行动者社会网络形成的不同阶段,石锁运动的代际传承行动,应结合石锁运动在当地发展程度采取有针对性的行动。从挖掘、保护与激发传承活力,到传承时的功能开发与权利赋予,再到征召与动员,都需要以各类传承行动者的意愿为基础、以传承行动为支撑,形成衔接主管部门、石锁协会内外协同的系统性传承路径。

6 结束语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始终是维系中国人的集体情感、文化认同、凝聚力的重要纽带。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体现着华夏先民的价值观念、民风、民俗等中华传统文化精髓。然而,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承载的精神内涵与表现形式会随着时代变迁与社会进步日渐发生变化。当前,面向建设体育强国的战略需求,要坚持以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指导思想,积极践行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化、全方位保护的理念,激发江苏省社会各界传承主体的积极性,共同促进石锁运动与时俱进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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